1.八府巡察相當於今天的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兼監察廳廳長。
2.唐天寶五年(746年),按世風習俗派官員巡官,巡官之名由此開始。明朝永樂元年(1403年)後,一省為一。派禦史巡察各路,察官管理,每年八月巡察一次,據禦史稱之為巡察。
3.禦史雖然官階較低(禦史是七品官),但號稱是皇帝那一代的官,各省、州、縣的長官都是考察的對象。大事送皇帝裁決,小事馬上處理,權力相當重。清初也有禦史巡察,順治十七年(1660年)廢止。
4.明代的“府”相當於今天的地級市(應天府、順天府等。分別相當於直轄市),上麵是“省”,下麵是“州”和“縣”(州縣關係比較複雜,就當是今天的縣或縣級市吧)。所以巡察相當於今天的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、監察室主任。它不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之下,但其行政級別隻有正廳級。可見,巡視員雖小,權力卻很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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